都市头条北京讯 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宁夏已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第二批试点工作。至此,试点范围已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标志着宁夏在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提升参保群众养老待遇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实现县级层面试点全覆盖。
构建多元筹资新格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宁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依靠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筹资渠道相对单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一的筹资模式已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增强保障能力,宁夏积极探索引入集体补助机制,构建“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多元筹资新格局,旨在通过集体经济的力量,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首批试点成效获点赞
2024年8月,宁夏率先在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原州区、沙坡头区5个县(市、区)开展首批试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首批试点惠及5070名参保群众,累计发放集体补助14.7万元,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人均增加约30元。这一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红利,也为后续扩大试点积累了宝贵经验。
坚持精准筛选定试点
为确保试点工作“扩面”更“提质”,宁夏在推进第二批试点中坚持精准筛选。各县(区)人社部门严格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优先选取集体经济实力强、基层组织健全、社保工作基础好的村(社区)纳入试点。通过严格的筛选机制,确保村集体补助资金来源稳定、发放可持续,让真正有条件的村集体能补、愿补、长补,避免“一刀切”和“形式主义”。这一做法既充分考虑了集体经济的实际承受能力,又最大程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保障效益。
规范经办流程严监管
在规范管理方面,宁夏各地借鉴首批试点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理顺了从登记信息、申报核定到缴费归集、记账公示的全流程操作规范。通过精简办事环节、明确操作标准,不仅提高了经办服务效率,而且确保了资金管理的透明规范,让群众看得明白、领得放心。同时,各地还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加强对集体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基层干部化身宣讲员
政策的落地离不开有效的宣传引导。围绕政策宣传,宁夏各地基层干部化身“宣讲员”,利用走村入户、节点宣传等契机,将集体补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在政策宣传中,工作人员重点为群众算好“经济账、长远账、养老账”,生动解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了群众的参保热情。通过算细账、算实账,让群众明白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惠及四万参保群众
截至目前,宁夏共有103个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参与试点,将为4.1万名参保群众发放补助资金103万元。这一成果的取得,不仅丰富了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也为提升参保群众的养老待遇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更多参保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的跨越。”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席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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