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未偿的人命债:南召法院执行为何沦为“白条”?
副标题:三年未偿的人命债:全国道路交通公益宣传监督人父亲枉死,肇事方全责,南召法院执行为何沦为“白条”?
我是中国交通在线副主任、《中国交通警示录》驻河南省工作站两大中字头交通平台的河南省负责人,负责整个河南省辖区交通公益监督工作。
从业十余载,我本人始终以守护交通安全、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足记走遍河南各地,宣讲法规、监督执法,只为让更多家庭远离交通事故悲剧。可如今,我却成了最无力的受害者——我的父亲在2022年一场交通肇事案中不幸离世,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由于未成年人依法由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其父亲闫之国、母亲吴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的28万余元赔偿款,三年多来,未执行到一分一毫。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旭东法官,以长达八个多月的敷衍、推诿、拖延、甩锅,结果就是拒不恢复执行。让我们兄妹四人四个家庭在春节前夕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
一、铁案如山:交通肇事致死,判决生效三年分文未赔
2022年8月,我父亲被一名14岁未成年人驾车撞击,经抢救无效离世。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方全责,南召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肇事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闫之国夫妇承担赔偿责任,共计284627余元。如果不能如期履行执行判决,按照当时银行利率的双倍缴纳延期滞纳金。
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判决生效,本应顺利执行。然而自判决生效至今,三年零六个月,被执行人闫之国夫妇未支付一分钱赔偿。法院仅在2024年春节期间对闫之国一个人行政拘留15日,我们当时问执行法官,不是可以执行一个月的行政拘留吗?当时承办法官回复说,人家申报过财产了,最多只能拘留半个月。我们问不是还有其母亲的吗?承办法官无语。此后,执行工作全面停滞,再无任何实质性举措。
二、五十次催告:只换敷衍推诿,更遭公然撒谎甩锅
2025年4月,案件移交执行法官刘旭东办理。我多次当面、电话告知其交通公益监督人身份,阐明本案人命关天、影响恶劣,恳请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尊严。
我们兄妹往返法院数十次,电话沟通近50次,找朋友,托关系,求律师,该采取的办法都采取了。刘旭东的回应犹如复制粘贴一样,是:“哪一个?我查一下、我抓紧办”,最近两个月变了,“已经排上了,你别急“,最近每次打电话我们都有录音。滑天下之大稽的是,刘法官却始终不落实恢复执行立案,那么接下来的查控、冻结、扣划、查封、拘留、失信惩戒等任何法定措施根本无法进行半步。
2025年11月,再次催促刘旭东法官,刘法官忽然称:“被执行人身体不是不好吗,应该不能执行吧”。我们当场出示证据:闫之国2024年已被成功拘留15日,身体状况完全符合执行条件。难道监护人不是两个人吗?难道一个人身体不好,连带到两个人都不能执行了?铁证面前,刘旭东法官依旧坚硬如钢,我行我素。
更荒诞的是,2025年腊月二十,刘旭东突然改口:“我是负责立案的,不负责执行”,承办法官瞬间甩锅,致生效判决、死者冤屈、家属悲痛弃之不顾,我们兄妹几人听完瞬间懵逼了,全部都傻楞在了原地。
三、春节前的失职:法官擅自离岗休假,执行戛然而止
2026年2月12日(腊月二十五),距春节仅剩5天,我们最后联系刘旭东发法官,得到答复:“我已经提前请假,回安徽老家了,已经找别人替班。”
替班法官明确表示:正在鸭河执行查封财产,你们的案件仍然处于终本状态。充分说明,我们苦口婆心催了大半年的恢复执行案件压根纹丝未动。
据我们查阅,国务院2026年春节放假安排为2月15日才正式放假,刘旭东法官在法定工作日、执行是黄金时刻,脱离岗位、跨省休假,置久拖不决的人命赔偿案件于不顾,置胜诉权益于不顾。别人家团圆过年,我们兄妹却只能为父亲守灵;更无法告慰在天之灵的老父亲,全省法院都在开展春节执行攻坚,南召法院突出最人性化的人文关怀,是给安徽省的执行法官“提前放假”,免得万一路上堵车,延误刘法官回家过大年。
四、严肃追问:这不是执行难,是不作为、乱作为
本案绝非“执行不能”,而是典型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失职渎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刘旭东法官的行为,已违反《民事诉讼法》《法官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公务员法》等规定,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给死者家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
我们不禁追问:
1. 交通肇事致死、全责明确、判决生效,28万人命赔偿三年落空,是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
2. 法定监护人必须担责,法官为何编造理由为被执行人开脱?
3. 媒体监督人五十余次催告,为何只换敷衍,不见实质行动?
4. 法定工作日擅自离岗休假,是否属于擅离职守、失职渎职?
5. 生效判决沦为白条,法律尊严何在,司法公信何在?
6.作为两个国家级中子头的道路交通公益宣传监督人在主持整个河南省道路交通宣传的人,竟然会在自己家门口驻地的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遭受如此严重的推诿扯皮,试想,如果一个普通老百姓呢?他们该会留下多少眼泪呢?
7.腊月二十六下午,我弟弟我两个人亲自去了一趟刘法官的办公室,发现刘法官桌头上的案件堆积如山,我们绝望了,怕明年年底也排不上号啊!
这个案件的遭遇,给我们兄妹四个家庭带来了极其严重的二次伤害。甚至波及到我们的近亲属。
五、正式呼吁:为逝者讨公道,为法律正名
我以交通公益监督人身份郑重承诺:不闹访、不偏激,依法维权、接受监督。父亲离世三年,我们未得一分赔偿,未睡一夜安稳觉。常常半夜三更以泪洗面。每当父亲三个周年祭日,亲朋好友来了几百人,大家都撵着我们兄妹几个追问,事情还没有进展吗?我们兄妹四人无言以对,一次次被问得眼圈发红。
当大家都沉浸在欢乐的新春佳节之中的时候,这个春节,我们兄妹四家人都只能在悲伤中度过。执行是黄金期,遭遇南召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滑铁卢“。
在此,我正式、严肃呼吁:
1. 南召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立即介入,彻查刘旭东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题;
2. 南召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全面强制执行,对闫之国夫妇财产查控、冻结扣划、查封拍卖、再次拘留、纳入失信与限高;
3. 限期执行到位28万余元赔偿款,给九泉之下的父亲一个交代;
4. 严肃追责问责,清除司法队伍中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
5. 公开回应社会监督,维护交通公益案件与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公平正义。
交通安全,始于敬畏;司法公正,重在执行。
我将继续为父亲讨还公道,也将继续为交通安全、司法公正发声。愿每一位受害者都能等到正义,每一份判决都能落地执行,每一名渎职者都被依法追责。
给大家报告最新进展情况:
看到我发布了这篇稿件之后,我把链接给了接手法官,然后接到自称是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电话,2月12日中午通知我们下午去法院递交材料,而且已经于2月14日把终本的案件启动恢复执行了,但肯定不是刘旭东法官恢复的,是别人代办的,更巧的是,南召县人民法院以雷厉风行的作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尽管案件已经分到了执行法官,但是必须等明年上班后再执行了。只能再次让不法分子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了。距离我们家很近,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
最新情况: